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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    #カラトド60分一本勝負

        不知道是不是錯覺,最近題目感覺好刁鑽。

        很電波注意。最近好像只寫得來這種。

 

那是軟軟的小東西,鬈毛是藍色的,濃眉,臉頰紅潤而柔軟,眼睛黑亮,安安靜靜地蜷在我粉紅色的衛衣上,雖然很努力地想把舌頭伸回去,但卻依舊露了些以他體型來說過大的舌頭出來,口水滴滴答答,我看見我的衛衣顏色被洇成了桃紅色,有些黯淡,偏向了肉色,小東西躺在上面就像躺在潮濕的子宮裡,巴巴看著我的眼神,就像等著出生的那一刻。

 

我走了過去,行動間能看見我的腳尖,穿上了雙平時不會穿的粉紅絨毛拖鞋,那是媽媽在特價期間買的,只要同時有我們兄弟六種顏色齊備的擺設或衣物,媽媽總會毫不手軟地買下去,縱然我其實並不能接受老人家的審美。

 

粉色絨毛拖鞋布面看似溫暖而茸茸,只是手感卻稍硬,絨毛間根根分明,多摸了幾次就讓柔軟精失了效,彷彿雜草能刺著指尖,所有表象只是欺騙──我以往不怎麼喜歡看見它,總是把它埋在鞋櫃最深處,然後想,噢,松野椴松適合更可愛和品質更好的鞋子,真正的高級絨布,最好是兔毛的,摸起來永遠舒適。

 

然而,我今天還是穿上了它,原因當然不是一時心血來潮,心血來潮這詞從來只有為我的幾個哥哥準備,我做一件反常的事情總是有理由──我養的小東西喜歡它。

 

我不覺得這理由哪裡不對,因為我太愛那小東西了,跟甜甜的梨子一樣喜歡。

 

在走到離小東西只有一步的時候,我招了招手,那小東西歡快地從我的衛衣蹦了出來,跳了一下就趴在我的粉色絨毛拖鞋上,我看了看我的衛衣,知道上面如今一定沾滿了口水臭味和藍色鬈毛,可是我一點嫌棄的心情也沒有,或者說,無法有,因為我太愛太愛那小東西了。

 

我蹲下來去摸小東西的毛,他因此發出了咕嚕聲,更確切地說,是類似「ゲルゲ」的聲音,我學著他小小聲地叫:「ゲルゲ,ゲルゲ。

 

ゲルゲ,ゲルゲ。首先壓平舌尖送出去,再度捲回來,而後重複上一個動作。ゲルゲ,ゲルゲ。

 

我也是這麼叫他的,ゲルゲ。他聽我叫他,很少有所回應,偶爾應聲抬頭,那表情也是茫然的。

 

ゲルゲ是小笨蛋。我想。

 

小東西在我的絨毛拖鞋上蹭了很久,並毫不例外地流了一灘口水,我看他整隻往拖鞋上貼,用他軟乎乎的臉蛋壓在布面上,藍色鬈毛幾乎要蓋住了粉紅色,他的小手抓著鞋沿,又開始「ゲルゲ,ゲルゲ」地叫。

 

我跟著他一起說,ゲルゲ,ゲルゲ。

 

我知道自己是在執著於讓他認可這名字,那也沒什麼不好,那是他的叫聲。

 

可他不聽話,很少聽話,他就是個小笨蛋。

 

我蹲得有些腿痠,想要起身,可這時候小東西卻察覺了我的意圖,忽然緊抱著我不放,他眼睛睜得老大地對我看了過來,完全吐出了大舌頭,舌尖緊緊地貼在一個位置上,在舌沿外頭,我看見了隱隱約約一個「松」字。

 

那是我寫名字的位置。

 

我對他說:「好了,放開。」

 

小東西不放,原本那小狗一般蠢萌蠢萌的臉龐此時很明顯地陰沉下去,我曉得他很不高興。

 

「放開。」我又說了一次。

 

這次,他的小手離開了鞋沿,抓傷了我的小腿,細細長長、兩邊共六道的血痕,只流了一點血就結起了痂,皮膚周圍微微地腫。

 

「ゲルゲ。」我對他說:「我才是松野椴松。」

 

他低下了頭,轉而抱著我的絨毛拖鞋不放,凶猛地舔舐我寫在拖鞋上的名字。

 

我忽而眼眶發酸,卻逼自己不要哽咽,不能哭,松野椴松,不能哭,你的哥哥,你那個排行第二的哥哥不在這裡,在這裡的,只有這一個小笨蛋,連真正的椴松和拖鞋都分不清的ゲルゲ

 

ゲルゲ才不是唐松哥哥。

 

「ゲルゲ,ゲルゲ。」我摸著他的頭:「你喜歡的難道只有『松野椴松』這名字?」

 

他不理我,固執地抱著我的拖鞋,在他的折騰下,那拖鞋變得跟他愈來愈像,雜毛叢生,絨毛捲曲,皺成一團,很髒,他卻抱著不撒手。

 

「看看我啊,ゲルゲ。」我說:「我才是松野椴松。」

 

ゲルゲ

 

不論你之前是唐松哥哥,還是現在的ゲルゲ,看著我。

 

我才是真正的松野椴松,而不是這雙髒拖鞋。

 

看著我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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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少女重華。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